河南商丘市的部分居民多年受到管道燃气不能正常使用的困扰,原因是当地两家管道燃气公司之间的非正常竞争。为了争夺市场,两家公司相互阻拦施工、相互举报对方非法经营,河南省人民政府安委会甚至为此下过挂牌督办通知。记者日前了解发现,其中一家燃气公司一直没有地方政府授予的管道燃气经营许可资质(详情见本网2019年09月02日报道),而商丘市政府相关部门长期监管错位,无法有效解决矛盾。
不了了之的整改
2015年天津港8.12特大火灾爆炸事故之后,鉴于商丘市管道燃气乱象造成的重大安全隐患,河南省人民政府安全委员会8月28日向商丘市人民政府下发了豫安委办督(2015)21号《关于对商丘市两家燃气公司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的通知》,通知要求商丘市人民政府以市政府文件形式上报省安委会隐患整改整治情况。
同年9月6日,为落实(豫安委办【2015】21号)通知要求,商丘市城管局对昆仑公司下发《关于停止管道天然气经营的通知》,通知明确要求:鉴于贵公司未取得管道燃气特许经营许可证属于非法经营城市管道燃气企业,根据《河南省城镇燃气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58号)第十一条之规定,请贵公司接通知后立即停止管道天然气经营,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由你公司承担。
2015年9月16日,商丘市城市管理局以文件形式(商城管【2015】95号)向商丘市安委会报告了商丘市两家燃气公司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在工作落实情况部分指出:针对商丘新奥燃气有限公司举报商丘昆仑燃气有限公司违法经营管道燃气案问题,经过认真研究,鉴于其违法经营数额较大已涉嫌构成非法经营罪,先后5次将案件向公安部门移送。针对商丘昆仑燃气有限公司反映商丘新奥燃气有限公司特许经营协议为无效、违规施工、用劣质管材代替管道专用材料等问题,积极进行核查并与市政府法制办、市规划局、市质监局等部门进行沟通协调后认为:与商丘新奥燃气有限公司签订的合同为有效合同,该公司所进行的管网建设在取得市规划局批准的手续后才能进行施工建设,燃气高压管网、压力容器的检测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把关。
2015年10月12日,商丘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以文件(商安委【2015】13号)形式向河南省人民政府安全委员会报告了商丘市两家燃气公司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报告引用了商丘市城市管理局向商丘市政府安委会提交的《商丘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商丘市两家燃气公司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中对两家企业性质认定和查处情况。
但是,被商丘市城市管理局认定为违法经营,且已涉嫌构成非法经营罪的商丘昆仑燃气有限公司并未按照商丘市政府的要求全面关停,仍旧继续经营管道燃气业务。商丘市城市管理局、商丘市人民政府安全委员会所有的整顿、落实措施均沦为一纸空文,当地政府的公信力受到极大影响。
监管错位协调无果
在商丘昆仑燃气有限公司被商丘市政府要求全面关停不到一个月后,商丘市城管局局长由付绍玉接任。新任领导上任后改变了解决矛盾的思路,不再追究商丘昆仑燃气有限公司无证违法经营的问题,而是力图主导协调两家公司合作,然而未能成功。
2015年11月9日,在商丘市城管局监督下,商丘新奥燃气有限公司与商丘昆仑燃气有限公司签订了《友好合作备忘录》,拟就商丘市城市规划区内现有涉及燃气的资源重组,共同经营燃气。
备忘录要求双方必须无条件尊重审计和评估结果。
然而,经专业机构评估后,商丘昆仑燃气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为负值,双方以净资产合作重组的计划无法实现。
随后,商丘市城市管理局又召开座谈会,征求了商丘市规划局、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商丘市法制办等有关部门的意见,确定了两家公司以实有资产合资组建新公司的原则。根据审计结果,商丘新奥燃气有限公司资产额度占比71.28%,商丘昆仑燃气有限公司资产额度占比28.72%。
但商丘昆仑燃气有限公司不同意上述股比,要求将比例增加到49%。
经过反复协调,商丘市城管局提出让商丘新奥燃气有限公司股权占比60%,商丘昆仑燃气有限公司股权占比40%的建议。商丘新奥燃气有限公司同意该主张,但提出商丘昆仑燃气有限公司评估后资产的实际比例低于商丘市城建局所建议的股权占比,其中不足部分,可由商丘昆仑燃气有限公司以现金形式补齐。商丘昆仑燃气有限公司拒绝补足差额,商丘新奥燃气有限公司于是从拟出资中撤出一部分,以实现与商丘昆仑燃气有限公司拟出资比例达到60:40。
据知情人透露,商丘新奥燃气有限公司在拟撤出部分资产的同时,主张双方法人代表都不进新组建公司领导层。但就在合资意向即将达成之时,商丘昆仑燃气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黄某突然要求任新公司的总经理,导致合资组建新公司计划流产。
2019年8月10日,商丘市分管城管局工作的张姓副市长和城管局局长付绍玉等人共同前往商丘新奥燃气有限公司总部,商讨解决两家矛盾的办法。在与新奥燃气总公司的交流中,张副市长指出,解决双方争端的方法是双方划界经营。
张副市长提出,将商丘燃气市场以商丘市北海路为界分开,北海路以北由商丘新奥燃气有限公司建设经营,占城市总面积的60%,北海路以南由商丘昆仑燃气有限公司建设经营,占城市总面积的40%。
但是,如果按照这一方案,商丘昆仑燃气有限公司所分得的40%区域原为商丘新奥燃气有限公司建设区域,商丘新奥燃气有限公司按照市场饱和度已完成了90%的燃气设施建设,这些燃气设施由昆仑公司按照设施原价的40%收购;而在商丘新奥燃气有限公司分得的60%区域中,商丘昆仑燃气有限公司建成的燃气设施不到市场饱和度的10%,商丘新奥燃气有限公司却要按设施原价的60%收购。对此商丘新奥燃气有限公司有不同意见。
两家公司的非正常竞争使商丘市许多住户受到牵连。例如,商都奕景、东城名阏伯家园等住宅小区的管道燃气系统长期不能供气,1500多户业主入住两年无法用气,正常生活受到严重干扰。
就商丘市管道燃气市场的非正常竞争状况,中国网财经中心记者向商丘市人民政府电话、发函联系采访,但截至发稿时止,一直没有得到回应。中国网财经中心记者将继续关注此事发展。(里豫 曹中原)
转自:中华网河南
关键词: 燃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