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数字艺术品行业的兴起,数字艺术品二级市场的建设与管理成为热点话题。当前,二级市场既要促进数字艺术品的交易流通,又要避免数字艺术品的金融化,如何建设管理艺术品二级市场,是数字艺术品二级市场建设的一个盲区,也是艺术品行业亟待解决的重要课题。
准确客观地诠释数字艺术品,需从数字艺术品的属性、价值和作用三个方面来考量。
数字艺术品是利用区块链技术实现唯一身份编码的艺术作品,其表现形式可以是图片、3D模型、音频、视频等,具有不可再生、持久保存、稀缺唯一、承载人文艺术、追溯传承等艺术品特有功能,因此,数字艺术品本质属于艺术商品。
数字艺术品既然是商品,而商品本身具有价值,是资产的一种形式,因此,数字艺术品同样是具有商品价值的一类资产,且会随着数字艺术品的持有和交易产生价格波动。
数字艺术品具有活跃经济、促进交易流通、规范交易行为、保证交易安全等显著优势。
首先,数字艺术品是锚定艺术作品的数字资产,其依托区块链技术而发行。区块链技术有助于数字艺术品虚拟物权和版权的保护与流转,实现艺术作品的商品交易和版权流通。同时区块链技术的唯一编码属性可以与实体经济结合,为实体赋能,提升实体经济服务增量,促进艺术品流通。
其次,数字艺术品源于国外的NFT(全称为Non-FungibleToken,指非同质化代币<非同质化通证>)产品。NFT是用于表示数字资产的唯一加密货币令牌,可以在公链上以虚拟币进行交易。目前NFT产品在我国“本土化”以后,国内的数字艺术品只能以人民币结算,已经与“代币”“通证”毫无关系,数字艺术品的流通仅限于商品属性,这就完全保证了数字艺术品交易的合法和安全。
第三,数字艺术品的限量(定量)属性并不能代表数字艺术品是证券化、金融化产品。艺术品领域的限量很常见,例如纪念币、邮票、传统工艺大师作品等的限量发行,因此数字艺术品的限量和证券产品的限量并非同一概念。
建设数字艺术品二级市场是行业发展的必然。数字艺术品的二级市场交易是收藏者、消费者之间的二手数字艺术品交易服务平台。通常发售平台或第三方平台为用户建立的二手数字艺术品买卖平台称之为“数字艺术品二级市场”。对此类数字艺术品二级市场的建设应以委托寄卖、委托拍卖的交易模式搭建线上市场平台,对其管理应参考实体艺术品互联网买卖平台的管理模式。
有观点认为数字艺术品二级市场建设会带来数字艺术品金融化,笔者认为此类观点存在逻辑概念模糊和认知偏差。二级市场交易和交易所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二手商品买卖均属二级市场交易范畴,而交易所是一种特定金融化交易场所。数字艺术品运用区块链技术并不代表其具备虚拟货币的属性,数字艺术品本质是艺术商品,并不是代币。数字艺术品二级市场交易若不能建设和开放,数字艺术品的商品价值则无法充分体现,相反还会造成数字艺术品价值泡沫化、产品劣质化。数字艺术品参与主体的市场化优胜劣汰更是无从谈起,最终导致行业畸形。因此,数字艺术品二级市场建设是行业发展的必然选择,也是规范行业发展的重要市场手段。
防范艺术品二级市场的金融化。艺术品二级市场类似普通艺术品市场,市场参与者在普通市场买入或卖出艺术品,生活中常见的“旧货市场”“古玩市场”“艺术品市场”即属此类。这类市场互联网化之后形成“咸鱼”“转转”“拍卖街在线”等电商交易平台。上述市场或电商交易平台由个体供需驱动,是非金融化交易场所,我们亦可称之为“数字艺术品二手流转平台”。
大宗商品交易所、文化产权交易中心、数据资源交易中心等属于特定交易场所,同样存在买卖双方买入卖出商品行为,但这类交易场所无论交易品种还是交易方式都带有金融属性,常见交易手段有集中竞价、电子撮合、匿名交易、做市交易等,市场参与者的交易行为属金融行为。数字艺术品二次交易要防止通过设立二级市场变相违规设立金融交易场所。
建设艺术品二级市场不可采取一刀切的回避态度,要从实事求是角度出发,明确管理目的,厘清管理逻辑,确立防范对象、防范模式和防范手段。
营造健康的市场环境,杜绝交易乱象。数字艺术品二级市场的环境建设关系到市场持续良性发展、安全合法交易行为以及参与者切身利益。2022年6月10日,福建省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工作小组发布《关于防范NFT违规风险的提示函》,从反对NFT(数字艺术品)金融化角度提出“不参与、不批准、不背书”的管理理念,杜绝以金融属性的交易场所作为交易平台为数字艺术品开设二级市场的可能性,规范数字艺术品去金融化的二手交易,消除参与者试图通过“类金融产品”实现未来现金流的预期,让消费者对数字艺术品的购买更加理性。该管理规定对积极营造数字艺术品二级市场健康环境具有良好示范作用。
适度宽松和容忍,有利于市场的活跃。艺术品本身带有炒作属性和炒作可操作要素,艺术品的适度炒作可以消纳存量货币、促进货币流通、活跃市场交易、增加税收、拓宽投资渠道等作用。以“民国三年袁像银元”为例,1998年30元/枚,2008年300元/枚,2018年1000元/枚,2021年1450元/枚,2022年1280元/枚,虽然每一次涨价都伴随着炒作,这些炒作行为均是在普通市场上完成,每次炒作价格均有波动,但是对消费者、收藏者都没有造成伤害,反而使市场更为活跃。
数字艺术品作为新兴艺术品门类,已快速融入我国社会和大众生活,为更好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美好物质和文化生活的向往和追求,建设健康、良性的数字艺术品二级市场是大势所趋。应尽早研究出台相应法律、法规等管理性制度,多渠道鼓励数字艺术品二级市场的建设和规范运营,积极打造数字艺术品的“中国特色”和“中国数字高地”,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