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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日,罗博特科(300757.SZ)发布公告,公司控股股东苏州元颉昇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元颉昇”)拟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0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77%。
值得注意的是,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元颉昇已经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4.6万股,占公司现总股本的0.223%。具体明细情况如下表:
按照元颉昇在罗博特科《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的承诺,减持罗博特科股份前,应于减持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然而,元颉昇在减持上述24.6万股股份前并没有预先披露。
7月4日,深交所火速下发监管函,指出元颉昇未预披露就实施减持计划,违反了其对公司作出的承诺。深交所表示,元颉昇的行为违反了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第1.4条、第2.3.1条、第8.6.1条的规定,并要求公司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值得注意的是,罗博特科上个月刚刚收到江苏证监局出具的警示函,原因是2021年度业绩预告与实际业绩差异金额较大,且盈亏性质发生变化,业绩预告信息披露不准确。预告显示,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00万元至2200万元,而实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4687.53万元。
在信披方面,罗博特科相继收到江苏证监局的警示函以及深交所的监管函,公司需要不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和规范运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