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1日,“虎牙被抬员工”当事人张某告诉红星资本局,根据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结果,虎牙赔偿医疗费、砸坏手机等财产损失费,并在微博上公开道歉,保留7天。(详情请戳:“虎牙6名安保拖抬员工受伤案”详情披露!被抬员工回应:一审已胜诉)
随后,虎牙(HUYA.US)工作人员就该案件回应了红星资本局。
虎牙工作人员表示,双方目前共有三个案件,分别为劳动仲裁、劳动争议、侵权责任纠纷,张某所称“胜诉”为侵权责任纠纷案件一审结果,未生效,目前案件仍在二审阶段。同时,劳动仲裁、劳动争议案一审张某均败诉。
上述工作人员提供了劳动仲裁裁决书和劳动争议案一审判决书。
劳动仲裁裁决书显示,申请人张某确认其简历存在与实际不符的情形,确认其在虎牙就职期间与第三方签订过劳务协议,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对其个人行为负责,虎牙与申请人解除劳动关系并无不妥。申请人要求被申请人支付其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的仲裁请求,依据不足,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支持。
劳动争议案一审判决书显示,法院认为:虎牙公司以张某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具有相应依据。张某主张虎牙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法院不予确认,判决虎牙向原告张某支付工卡余额1175.74元,驳回原告张某的其余诉讼请求。
对于侵权责任纠纷案,虎牙方面表示,被抬事件发生后,该公司涉事的所有相关人员均得到了相应的处罚,包括扣钱、减绩效、降职等。
红星新闻记者 李伟铭 李晨
编辑 陶玥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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