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鲸TMT频道12月2日讯,中青宝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21年11月22日在公司内部通过内部张贴方式对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期间为2021年11月22日至2021年12月1日,共计十天。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次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
11月22日,中青宝披露《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草案》)显示,拟向公司董事长李瑞杰与总经理李逸伦二人合计授予526万份股票期权,约占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数量的50%。李瑞杰与李逸伦系父子关系。这也使其收到了深交所的关注函,深交所要求该公司详细说明李瑞杰及李逸伦成为激励对象的必要性、合理性,以及上述二人拟授予数量占比约50%的原因及合理性,获授股票期权数量的确定依据及其贡献程度的匹配性,是否存在利益输送的情形。
11月26日,中青宝回复深交所关注函时称,公司对李瑞杰、李逸伦实施股权激励、授予价格的确定及授予数量的确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向激励对象利益输送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最后,公告显示,该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经审核后一致认为,本次激励计划业绩指标等要素设置合理,客观公开、清晰透明,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促进公司竞争力的提升,能够发挥长期激励效果,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时,中青宝在此次公告中表示,公司监事会结合本次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和核查结果,发表核查意见认为,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包括公司实际控制人李瑞杰及其子李逸伦,上述人员作为公司的领导核心,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发展战略具有重大影响力。因此,本激励计划将上述人员作为激励对象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符合《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