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杭州市人民政府网站挂出《杭州市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将于2021年12月27日起施行。这意味着,距离杭州的共有产权房真正到来,不足一个月时间了。
杭州市人民政府官网截图
《办法》所指的共有产权保障住房,是指由政府提供政策,建设单位开发建设,限定面积、销售价格、使用处分权利,面向符合条件的市区户籍和稳定就业的非市区户籍家庭供应,实行政府与购房家庭按份共有产权的保障性住房。通过划拨土地集中新建、出让土地集中新建及既有房源转用三种筹集方式进行建设。
申请共有产权房对于户籍所在地并无要求,但申请人须在一定年限内在市区无房并符合当地住房限购政策,此外,单身申请人需年满30周岁(含)。同时,一户购房家庭只能享受一次共有产权保障住房保障。和商品房一样,共有产权房可申请住房公积金、商业银行资金等购房贷款。
购房家庭可选产权比例为50%~80%
在定价和权属方面,《办法》明确了划拨土地共有产权保障住房项目销售基准价按同地段、同类型商品住房市场价格合理优惠后确定。单套销售价格按照销售基准价及其浮动幅度确定,在售房阶段向社会公布。同一项目购房家庭可根据支付能力在50%至80%之间选择产权份额比例,按照单套销售基准价对应的不同比例支付房价。
在产权份额方面,《办法》明确,共有产权保障住房购房家庭和政府的产权份额应在《共有产权保障住房购房合同》及《共有产权保障住房使用管理协议》中明确,购房家庭产权份额比例不低于50%且不高于80%。
同时,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纳入全市统一的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管理。
购房5年后可增购份额,10年后可自行交易
在使用管理方面,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可以增购和上市。其中,共有产权保障住房购房家庭取得不动产证5年的,可向代持机构提出一次性增购政府份额的申请,增购后住房性质转为商品住房,仍视作享受过共有产权保障住房保障。划拨土地权利性质调整为出让,出让年限为70年,自非税收入票据填发之日起计算。
在交易方面,在待取得不动产权证满10年后,方可通过买卖、赠与等方式上市交易。代持机构在同等条件下具有优先购买权;代持机构放弃优先购买权后,购房家庭方可向他人转让。购房家庭按照其产权份额获得转让总价款的相应部分。转让后,住房性质转为商品住房,土地性质由划拨调整为出让。
共有产权保障住房购房家庭因故需退出保障的,可向代持机构提出回购其份额的申请,由代持机构进行回购。
此外,政府部门会对增购价格进行市场评估,每年公布一次。
最后,《办法》强调了将从严查处违规使用和违规申请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的行为,明确了限期腾退及全部补缴差价款两种处理方式,并明确存在违规行为的家庭禁止其10年内再次申请本市各类保障性住房。同时,购房家庭被责令增购政府份额的,所购房源需在购房家庭取得原不动产权证满15年后,方可通过买卖、赠与等方式上市交易。
此前,银柿财经曾对《杭州市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解读进行过报道,详情请见《杭州市共有产权保障住房来了,购房家庭持有产权份额最高不超过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