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3月24日,泸州老窖披露了1.5亿存款失踪案的最新进展,公告称公司近日收到最高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书》,根据该判决书,最高人民法院驳回了公司上诉,维持原判,该判决为终审判决。
这意味着,针对这起存款丢失案,对于通过刑事执行程序不能追回的损失,两家涉事的中国农业银行支行需承担60%的赔偿责任,而剩余损失仍由泸州老窖自行承担。泸州老窖方面表示,截至3月24日,已收回长沙存款案涉及合同纠纷款项2023.99万元,相关进展将后续公告。
当时的1.5亿存款是怎么丢的?浙江商人袁剑鸣通过泸州老窖和中国农业银行长沙迎新支行的“资源互换”这一合作,分别在泸州老窖、迎新支行的面前扮演“双面间谍”,签署虚假协议、存款证明,把1.5亿元的存款装在了自己的口袋里。
1.5亿元存款失踪案
2014年10月,泸州老窖发布公告称公司发现,在中国农业银行长沙迎新支行存的1.5亿元存款,取不出来了。
根据与农行长沙迎新支行的协议,泸州老窖在2013年4月先后4次向公司的账号汇入2亿元。存款到期后,第一笔5000万的存款和利息都被泸州老窖收回。但剩下的1.5亿元存款存到期后的第二天,公司财务人员在转款时却被农行迎新支行告知:公司账户上没有这笔钱,不能按时划转。
事实上,2012年下半年,为应对白酒销量下滑,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推出“资源交换,助力营销”方案,具体为
一、泸州老窖将5000万元为单位以定期方式存入银行一年,合作银行按照国家规定的一年定期利率上浮10%付息给泸州老窖,泸州老窖与银行签订存款及开销户协议进行约定;
二、合作银行通过该存款,获取存贷差收入,以团购价购买泸州老窖指定产品;银行也可以向客户推荐,主要由客户购买。每5000万元存款对应购酒在600万元以上,先购酒后存款,存款数额以此类推。合作银行必须确保存款安全。
有意思的是,2012年10月,袁剑鸣得知泸州老窖有上述“资源交换”业务,认为可以利用一年的定期存款期套取该款使用,便开始了他的违法行为。
袁剑鸣伙同熟悉银行业务的朱某、泸州老窖上海经销商陈某,共同贿赂时任农行长沙迎新支行行长郑某。随后,2013年4月,袁剑鸣安排他人穿着银行制服,冒充银行工作人员到泸州老窖上门开户,朱某则通知经销商予以接洽,并通过虚假购销合同、伪造银行存单,以及伪造泸州老窖和银行印章等手段,骗取泸州老窖在银行的存款。
到了2014年9月30日,泸州老窑1.5亿元存款均已到期,便派财务人员携存单到长沙市开福区农行迎新支行提示取款。而银行工作人员则告知财务人员账户内资金已被转出,存单系伪造。
由此才有了2014年10月15日,泸州老窑对外发布《重大诉讼公告》,公司存于农行的1.5亿存款失踪。在判决书的证词中,泸州老窖先后办理存款业务的两名财务人员则称,没有去柜台核实存单信息均因为行长极力阻挠,但确实属于违规。
而袁剑鸣眼见事情败露且无法归还所挪用的资金,便逃跑至泰国。
2018年2月6日,袁剑鸣在泰国曼谷向警方投案,并被押解回国。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袁剑鸣犯诈骗罪,犯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合并执行有期徒刑17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20万元。
2020年3月24日,泸州老窖披露了1.5亿存款失踪案的最新进展,公告称公司近日收到最高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书》,根据该判决书,最高人民法院驳回了公司上诉,维持原判,该判决为终审判决。这意味着,针对这起存款丢失案,对于通过刑事执行程序不能追回的损失,两家涉事的中国农业银行支行需承担60%的赔偿责任,而剩余损失仍由泸州老窖自行承担。泸州老窖方面表示,截至3月24日,已收回长沙存款案涉及合同纠纷款项2023.99万元,相关进展将后续公告。
查阅相关公告发现,2014年10月泸州老窖1.5亿元存款于9月25日到期,公司财务人员在转款时却被农行告知:公司账户已无该笔资金,不能按时划转。泸州老窖随即就此事项向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据该案此前判决书显示,涉案犯罪嫌疑人袁剑鸣、泸州老窖上海经销商陈某、时任农业银行长沙迎新支行行长郑某等四人相互勾结,采用虚假购销合同、伪造老窖公司和银行印章、伪造银行存单等一系列手段,骗取泸州老窖公司在银行的存款用于高利放贷、购买不动产等牟利,截至案发仍有1.5亿元未归还,其中,4000余万元被用于开设江西亚细亚陶瓷有限公司,剩余资金被袁剑鸣掌控和支配,用于走私等其他活动。2018年2月,潜逃泰国的袁剑鸣被警方押解回国,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袁剑鸣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17年。经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对于泸州老窖通过刑事执行程序不能追回的损失,由农行迎新支行承担40%的赔偿责任,农行长沙红星支行承担20%的赔偿责任,其余损失由企业自行承担。
对此,泸州老窖于上诉期内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不过根据终审判决,最高人民法院驳回了公司上诉,维持原判,这也意味着泸州老窖仍需要自行承担剩下的40%的损失。
酒企接二连三丢款
事实上,白酒行业已接二连三发生银行存款失踪案,酒企已成丢款“重灾区”。
2014年1月,酒鬼酒就曾公告称,其子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杭州分行某支行开户的活期结算账户内,约1亿元存款被盗,最终仅追回3699万元。
2013年下半年,南京金亚尊酒业公司法人代表罗光与酒鬼酒供销公司一名副总洽谈时表示,可以购买600万元洞藏系列酒,但要求酒鬼酒供销价公司在农行杭州华丰路支行存入1亿元,存期1年,不提前支取。
1亿元存入华丰路支行后不久,即被转入浙江诸暨人寿满江名下的公司,而后,寿满江将其中7035万元转给了罗光、陈沛铭等人。
而继2014年10月泸州老窖1.5亿存款离奇失踪后,2015年1月,泸州老窖再公告称,泸州老窖在对公司全部存款展开的风险排查过程中,进一步发现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南阳中州支行等两处存款存在异常情况,再爆3.5亿元存款“丢失”。
白酒企业业绩增长压力巨大,但现金流和存款多;而银行遭遇余额宝等互联网金融业务冲击,存款搬家严重,揽储困难,因此有银行以帮助卖酒为前提,招揽酒厂存储。一些融资相对比较困难的企业被迫接受银行提出的“要卖酒先存款”的条件。
有些银行为揽储,还变相支付酒厂财务顾问费或公关费。事实上,酒企与银行“结对子”的现象可谓十分普遍。在行业内是公开的秘密,其营销模式是:“一个要卖酒,一个要揽储,银行承诺帮经销商卖酒以吸引酒企巨额存款,双方一拍即合。”但在这个过程中,风险被忽视了。企业和银行一般会商定将这笔巨款定向放贷或去做临时拆借,这样可以为企业多赚利息,但一旦出现问题这些款项就很难收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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