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记者调查获悉,香港证监会近段时间突然对多家券商进行“上门”检查。这与打击新股“围飞”活动有关。
所谓“围飞”活动是指新股上市时,保荐人和包销商担心出现认购额度不足,导致上市计划流产,从而找相熟的投资者认购,确保新股上市。股票集中由少数“自己人”认购,容易导致股权高度集中,一旦出现这种情况,股价则容易受到操控,人为推高或压低股价,牟取利益。
此前香港证监会副行政总裁梁凤仪在出席一论坛上发言指出,近年港股发行规模较小的新股比重增加,出现持股集中以及操纵股价问题,未来要加强对保荐人以及包销商的监管。
“上个月某内资背景的大型券商就有被查,包括电话录音、下单记录,KYC(充分了解你的客户)。”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知情人士向记者表示,“对账户持有人的强化审查,以及打击洗钱越来越成为他们重点出击的领域。”
打击新股“围飞”活动
有知情人士向记者确认,香港证监会近期上门突击检查券商在新股活动中是否存在严重“围飞”行为。此次遭证监会“踩场”的券商中,包括香港本地及内地资金背景的券商,有不少活跃于新股包销业务。
据记者了解,上个月香港证监会对上述内资背景的大型券商进行了检查,检查内容包括电话录音及下单记录等。香港证券及期货专业总会会长王国安表示,新股“围飞”问题一直存在,且不限小型新股,连中型股都有。如果情况不是很离谱,证监会是不会出手的。
“基本上所有股票都有围飞现象,不围飞就很难足额上市,有些公司在国际配售这块如果没有找到帮手认购,估计都上不了市,那些大型新股也会找基石投资者认购。”中泰国际(香港)分析师颜招骏表示,“此次香港证监会上门检查,也可能跟新股上市价格波动太大有关。”
以今年上市的优品360以及嘉艺控股为例。数据显示,优品360的前20名股东持有公司发行股份总额95.77%,合计持有7.5亿股,该公司只有4231.4万股由其他股东持有。Wind数据显示,优品360自上市至今年4月29日,不到3个月股价暴涨351%,随后股价开始一路下跌,截至11日收盘,股价已跌至1.77港元,相较股价高位的4.48港元,跌幅已达60%。
嘉艺控股于今年2月28日上市。香港证监会对公司股权分布查询显示,前20名股东合计持有公司股权93%,仅3659.2万股(占公司发行股份7%)由其他投资者持有。自2月28日上市至5月14日,公司股价在短短一个多月涨幅达420%,5月15日,股价便直线跳水,跌幅高达75.29%。
梁凤仪早前表明,近年完成及规模较小的招股项目,有相当部分在上市时的持股量相对集中,那些发行金额较小的申请人,在寻求上市时都欠缺令人信服的上市依据。不但如此,上市成本往往与集资额不成正比,而且他们实际上并不需要新资金,这些公司当中有许多往往在首次公开招股后不久便转手,或注入重大资产。
港股沦为“啤壳工场”,一直被市场人士诟病,近年港股市场出现数只专业庄家团队,啤壳不单为“卖壳”,更利用上市过程“先围飞,再散货”,放大“啤壳炼金术”回报。所谓“啤壳上市”,通常指公司获取上市地位,主要是为上市后炒股、卖壳铺路。“围飞”即代表上市时,入股股东全由庄家控制,方便日后操纵股价谋利。知情人士向记者表示,整个围飞、啤壳操作,庄家一般出资数千万港元,获利随时以倍数计。
这种“围飞啤壳”现象多以创业板为主。专业庄家首先会物色业务简单的公司协商上市。此前创业板可“全配售”方式发行,股东数目门槛也仅为100人,庄家可出资“围飞”,交由旗下“自己人”持股,掌握股份全部货源。事前准备好后,股份挂牌即较配售家高出数倍,甚至数十倍,但成交极少。随后庄家开始制造流通量,吸引散户进场。当散户进场,庄家随即大举“散货”,股价急跌,虽然股价急跌,但仍高于配售价,庄家仍可获取丰厚利润。
Wind数据显示,2016年港股创业板45只新股中,以全配售方式上市的新股高达36宗,9宗包括公开发售部分。以全配售方式上市的新股首日股价波幅平均高达656%,最高升幅为2005%,而设有公开发售部分的创业板新股,首日平均波幅仅22%。
包销商夸大数据
制造超额认购假象
梁凤仪还指出,新股包销费用利润可观,投行因而承受巨大市场竞争压力,包销商会建立大量大额订单,甚至提交夸大或虚构的订单,从而损害新股定价水平。因此,香港证监会正在就股票市场的簿记建档过程进行主题检视。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卢华基向证券时报记者表示,所谓簿记建档,即是包销商要建立档案,记录各投资者认购新股数量,现时有包销商在销售股票过程中夸大数据,制造出超额认购,求过于供的假象,进而为新股上市首日抬价。“类似失当行为要查证还是十分困难,此外配售认购股份的签约时间较迟,容易生变,证监会此次簿记建档主要是希望加强有关披露,堵住不良漏洞。”
首次公开招股需要经历一个繁琐且细致严谨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公司董事扮演着关键角色,及时对上市文件内的资料负主要责任,但这个过程中亦会牵涉会计师、律师、估值师,以及包销商、保荐人和监管机构。
梁凤仪认为,在这一过程中,保荐人的角色独一无二,只有保荐人的职能始于首次公开招股亦终于招股过程的结束,并特定地以这身份领有证监会的牌照,协调首次公开招股过程中的所有参与方。然而,香港证监会发现了有关保荐人在IPO项目中存在一些问题。
数据显示,过去30个月,香港证监会已对8家保荐人公司及3名保荐人主要人员采取处罚措施,涉及罚款超过9亿港元,以及暂时吊销公司及保荐人主要人员的牌照。
香港证监会法规执行部执行董事魏建新此前在出席一论坛时表示,保荐公司的工作表现低于预期,监管当局已调查超30宗涉嫌保荐不当行为的案件,涉及超28家保荐公司和39家上市申请。(证券时报记者 罗曼)(责任编辑:杨斌_NF43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