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股股东“借钱”不还,导致公司年报连续三年被会所出具“非标”意见——ST东洋也不出“意外”地再次收到深交所年报问询函。
具体来看,ST东洋于5月6日收到深交所年报问询函,监管部门要求公司就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1年财务报表出具的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保留意见中的控股股东占资及违规担保、业绩补偿款计提、专项资管计划会计处理过程等问题进行详细说明。
同时,深交所还要求公司就海外与国内市场产品毛利率差异、控股股东认定合理性等问题进行具体说明。
有意思的是,年报被“非标”的利空似乎并未影响到ST东洋在二级市场的表现,公司股票自4月29的三个交易日已经走出“三连板”。
控股股东占资近12亿未还
仍是焦点
记者注意到,ST东洋此番年报被出具“非标”意见主要系控股股东东方海洋集团占资及违规担保等问题。
ST东洋2021年年报显示,截至2021年末,公司应收控股股东东方海洋集团非经营性资金占用11.97亿元(本息及相关费用),已计提坏账准备5.98亿元,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借款担保金额7.74亿元(不含利息等)。
对于控股股东占资一事,年审会所称其仍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对控股股东资金占用的可收回性及违规担保的预计损失作出合理的判断,其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基于此,年审会所向公司2021年年报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保留意见。
事实上,这笔旧账由来已久,ST东洋也并非首次因该事项被出具“非标”意见。
2019年1月,ST东洋曝出控股股东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彼时,经公司初步清理核查,控股股东东方海洋集团占用资金约8.19亿元。
占资“曝光”后,东方海洋集团曾承诺在一个月内解决资金占用问题,但却未有下文。
至此,控股股东占资便成了ST东洋定期报告审计的“掣肘”,公司也因这个不确定事项在2019年至2021年连续三年的年报中被会所出具“非标”意见。
需要指出的是,在控股股东占资问题发生后,东方海洋集团曾在2020年6月向上市公司归还3亿元,但该部分资金也并未解决占资存在的实际问题。对此,证监会于2020年7月底对公司存在的信披违规等事项立案调查。
虽然公司多次表示控股股东在全力采取资产处置、股权合作、对外借款等方式积极筹措资金,但“还不上钱”的事实却依旧摆在眼前。
对于控股股东占资事宜,深交所要求ST东洋针对2020年非标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及其影响拟采取的消除措施、2021年度控股股东资金占用清偿进展等,逐项说明公司仍未能消除相关事项的影响的具体原因,公司拟采取或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另外,监管部门还要求公司核查截至目前是否存在其它应披露未披露的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公司对控股股东及关联方提供担保事项或其他事项。
业绩补偿款回收难
除了控股股东占资问题外,ST东洋还存在业绩补偿款无法收回的情况。
具体来看,问询函指出,公司在2021年与李兴祥及宝崴商贸三方签署了《债务转移三方协议书》,公司业绩补偿承诺义务人由李兴祥变更为宝崴商贸,截至2021年年末,公司应收业绩补偿款1.01亿元。
然而,本应收回的业绩补偿款也存在收不回来的情形。据ST东洋年报披露,上述补偿款档期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对于这个情况,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称其无法就上述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的合理性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补偿款收不回来就全额计提?对此,深交所要求公司结合与李兴祥及宝崴商贸签署的《债务转移三方协议书》截至回函日的执行情况、2021年9月1日披露的“2020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具体内容等,详细说明宝崴商贸是否具备于2022年6月30日前履行以现金方式偿还业绩承诺补偿款的承诺的能力。
进一步来看,深交所要求公司针对追回相关业绩补偿款已采取或拟采取的措施,公司报告期对该等事项的应收账款金额与上一报告期存在差异的原因,在此基础上说明该等事项减值迹象的发生时点,公司对该等事项于报告期全额计提坏账准备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计提不及时的情形。
除了会所给出的“非标”意见内容外,深交所还注意到ST东洋海外与国内市场产品毛利率差异的问题。
ST东洋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3.89亿元,同比减少9.12%,其中境外营业收入合计2.03亿元,占总营收的52.07%;中国大陆、亚洲其他地区、美国与加拿大实现的毛利率分别为-16.43%、-4.76%和44.72%。同时,公司主要的境外资产为Avioq.Inc。
对于上述情况,深交所要求ST东洋结合主要产品类型、市场特性、经营环境等因素,说明公司境外业务的主要类型和内容、收入来源国家(地区)及相应的收入金额、公司在美国、加拿大市场实现的毛利率较中国大陆和亚洲其他地区有较大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并详细说明Avioq.Inc在内的境外资产具体情况,相关资产的名称、股权结构、经营环境、销售模式、近三年的主要经营数据、业务风险等。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