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恒生物4月26日公告,公司第四大股东、持股比重5.55%的嘉兴市兴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因自身业务需要,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3%(即3,252,000股)。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自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公告称,兴和投资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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