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083 股票简称:孚日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2-021债券代码:128087 债券简称:孚日转债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监高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4 月 15 日以书面、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2022 年 4月 25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董事共 8 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8 人。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肖茂昌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董事会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二○二一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二、董事会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二○二一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详细内容请查阅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中的“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公司独立董事张辉玉先生、张宏女士、傅申特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讯网站(www.cninfo.com.cn)。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以 8 票赞同、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摘要全文详见《中 国 证 券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证券时报》、《证 券 日 报》和巨潮资讯网站。 四、董事会以 8 票赞同、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21 年度财务报告》。 本 报 告需 提交 公 司 2021 年 度股 东大 会 审议 ,报 告内 容 详见 巨潮 资讯 网 站(www.cninfo.com.cn)。 五、董事会以 8 票赞同、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公司 2021 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定本公司(母公司)2021 年度净利润 275,191,262.81 元,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按照年度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27,519,126.28 元后,确定本公司 2021年度可供分配的利润为 1,526,335,129.68 元。 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董事会拟以 2021 年度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当日可参与分配的股本数量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3 元现金股利(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以后年度再行分配。 公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的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权利。如本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分配实施期间,公司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动的,依照变动后的股本为基数实施并保持上述分配比例不变。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对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独立意见。 六、董事会以 8 票赞同、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了保证公司融资业务的顺利开展,简化审批手续,提高经营效率,公司拟向各金融机构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总计人民币 50 亿元,适用期限为 2022 年度至下一次股东大会重新核定申请授信额度之前。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及管理层根据资金需求情况和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在银行实际授予的授信额度内制定具体的融资计划。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董事会以 3 票赞同、0 票反对、0 票弃权、5 票回避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鉴于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高密万仁热电有限公司有富余的电力、蒸汽、热量生产能力,为消化其剩余产能,增加公司的效益,公司同意下属子公司万仁热电向高密市凤城管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销售电力、蒸汽、热量,年合同金额约为 1.3 亿元;公司及子公司向高密安信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公司销售巾被、水、电力等,年合同金额约为 200 万元;公司及子公司向山东恒磁电机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公司销售巾被、水、电力、电机等年合同金额约为 1.03 亿元。 公司接受恒磁电机提供的原材料及劳务,双方根据估算年合同金额不超过 1.5 亿元;公司接受高密市金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提供的保安服务,年合同金额不超过 200万元。 本公司五名董事肖茂昌、王启军、秦峰、孙可信、吕尧梅均为关联人,故回避了本次表决。该事项的详细情况参见刊登在《中 国 证 券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证券时报》、《证 券 日 报》和巨潮资讯网站上的《2022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临 2022-022)。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董事会以 8 票赞同、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公司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审计机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的审计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 九、董事会以 8 票赞同、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补选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董事于从海先生因工作原因辞去董事一职,根据公司《章程》关于“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的规定,需增补 1 名董事。同意提名孙浩博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补选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详情请查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董事会以 8 票赞同、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公司对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了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营运的情况下,同意公司对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资金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同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实施上述理财事项,授权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上 海 证 券 报》、《中 国 证 券 报》、《证 券 日 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对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23)。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十一、董事会以 8 票赞同、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公司 2021 年年底相关资产减值测试的结果,同意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相关会计政策的要求,对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相关资产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共计 5,146.25 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1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24)。 十二、董事会以 8 票赞同、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拟聘任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鉴于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业内良好的声誉,公司拟聘任上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服务机构,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公司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专业、严谨、负责的审计服务以及辛勤的劳动表示诚挚的感谢。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对 2021 年报相关事项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站。该事项的详细情况参见刊登在《中 国 证 券 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 日 报》和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临 2022-025)。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董事会以 8 票赞同、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 十四、董事会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东大会,审议上述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关于召开 2021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临 2022-026)详见《中 国 证 券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证券时报》、《证 券 日 报》和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附件一: 孙浩博先生:中国国籍,1986 年 5 月生,汉族,加拿大女王大学管理学硕士,中山大学经济学学士。曾任中关村创投投资经理,2016 年 2 月起担任北京信远昊海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2018 年 8 月起担任北京孚日教育投资公司总经理,2019 年 9月起担任北京睿优铭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股 5%以上股东孙日贵先生为父子关系,现任公司董事长为孙浩博先生姐夫,除此之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无在其他单位任职或兼职情况,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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