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05 证券简称:金石资源 公告编号:2022-024 金石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票期权注销数量:共计 14.0595 万份,具体如下: 金石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对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 15 名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不满足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及自愿放弃行权的部分股票期权共计 10.9395 万份予以注销,对预留授予的 4 名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不满足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共计 3.12 万份予以注销,本次拟注销股票期权数量共计 14.0595 万份。 根据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等相关事项已授权董事会办理,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的实施情况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草案以及激励计划设定指标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发表了独立意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并于 2020 年 1 月 17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的议案》。于<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与本激励计划相关的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公司实施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 164.00 万份。2020 年 4 月 21 日,公司完成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向 14 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235.20 万股。本次激励计划共向 77 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权益 399.20 万股,预留权益 32.80 万股,合计 432.00 万股。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关于<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同意修订《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等文件中的公司业绩考核指标,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2020 年 10 月 15 日,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以 2021 年 2 月 9 日为预留授予日,向 17 名激励对象授予 17.80万份股票期权、向 1 名激励对象授予 15.00 万股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 28.79 元/份,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 14.40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 17.80 万份。2021 年 4 月 22 日,公司完成了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登记,向 1 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 15.00 万股。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期行权与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查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期共计 817,320 股解锁并上市流通;2021 年 6 月 2 日,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期行权共计 520,800 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过户登记手续。授予的 10 名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不满足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共计 106,450份已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注销手续。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股份数量的议案》,鉴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 10.33 元/股调整为 7.95 元/股,首次授予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1,534,680 股调整为 1,995,084股,其中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确认的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5,880 股调整为 7,644 股。公司独立董事就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查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告》,因首次授予的 1 名激励对象 2020 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良好”,根据《激励计划》规定,该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股份数量的 20%不满足解除限售条件,公司拟对其所持已获授但不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 7,644 股予以回购注销,公司已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交了回购注销申请;本次限制性股票于 2021 年 10 月 29 日完成注销,并完成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行权数量的议案》、《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解除限售期与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解除限售期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查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原因及数量 (一)注销的原因及数量的规定,激励对象合同到期且不再续约或主动辞职的,其已行权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进行注销。 目前,首次授予 3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故其对应的已获授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共计 5.7525 万份应予以注销,包括其中 1 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行权期自愿放弃行权的 0.6825 万份股票期权;预留授予 2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故其对应的已获授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共计 2.60 万份应予以注销。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如下: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根据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绩效评定 优秀 良好 合格 不合格行权/解除限售系数 100% 80% 60% 0% 个人当年可行权额度=个人当年计划行权额度×行权系数 个人当年可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解除限售系数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达到“优秀”,则激励对象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行权/解除限售其全部获授的权益;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良好”,则激励对象可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 80%的比例行权/解除限售其获授的权益;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合格”,则激励对象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 60%的比例行权/解除限售其获授的权益;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不合格”,则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激励对象不得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激励对象不得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经考核,12 名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的 2021 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及对应的拟注销股票期权数量分别如下: 单位:份 姓名 考核评价结果 本次可行权数量 本次拟注销期权份数 激励对象 1 合格 12,285 8,190 激励对象 2 合格 4,095 2,730 激励对象 3 合格 5,460 3,640 激励对象 4 合格 12,285 8,190 激励对象 5 合格 16,380 10,920 激励对象 6 良好 10,920 2,730 激励对象 7 良好 7,280 1,820 激励对象 8 合格 8,190 5,460 激励对象 9 良好 5,460 1,365 激励对象 10 良好 16,380 4,095 激励对象 11 良好 5,460 1,365 激励对象 12 良好 5,460 1,365 合计 - 109,655 51,870 注: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29 日实施了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3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 0.3 股;上表中的行权数量及注销数量已相应调整;下同。 经考核,预留授予 2 名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的 2021 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及对应的拟注销股票期权数量分别如下: 单位:份 姓名 考核评价结果 本次可行权数量 本次拟注销期权份数 激励对象 13 合格 3,900 2,600 激励对象 14 合格 3,900 2,600 合计 - 7,800 5,200 三、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因部分激励对象不满足行权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相关事项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和激励对象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且已取得股东大会授权、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我们同意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事项。 五、监事会核查意见 鉴于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 15名激励对象与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 4 名激励对象因不符合《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规定的激励条件,监事会同意公司董事会依照股东大会的授权,根据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及《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等有关规定,对上述 15 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不满足行权条件及自愿放弃行权的 10.9395 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对上述 4 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不满足行权条件的 3.12 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本次拟注销股票期权数量共计 14.0595万份。董事会本次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对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行权数量调整、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期行权与限制性股票第二期解除限售、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期行权与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除限售、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宜发表法律意见,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就本次调整、本次行权、本次解除限售及本次注销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修订稿)》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修订稿)》的相关规定;本次行权、本次解除限售满足《激励计划》中规定的行权条件、解除限售条件;本次注销的原因、数量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调整、本次行权、本次解除限售及本次注销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向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等申请办理相关股份登记、解除限售及股票期权注销等手续。 特此公告。 金石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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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期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