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793 证券简称:倍轻松 公告编号:2022-018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事务所名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1年7月18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128号6楼 首席合伙人 胡少先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210人 注册会计师 1,901人 上年末执业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 员数量 749人 师 业务收入总额 30.6亿元 审计业务收入 27.2亿元 入 证券业务收入 18.8亿元 客户家数 529家 审计收费总额 5.7亿元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 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 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 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 司(含A、B 涉及主要行业 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租赁和商务 股)审计情况 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 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 牧、渔业,采矿业,住宿和餐饮业,教 育,综合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395家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4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3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0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何时开 何时开始项目 何时成 何时开 始从事 为本公司 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组成 姓名 为注册 始在本 上市公 提供审计 审计报告情况 员 会计师 所执业 司审计 服务 签署/复核洲明科技、朗科智项目 能、铂科电子、博敏电子、昇合伙 邓华明 2012年 2007年 2008年 2020年 辉科技、凯赛生物、明冠新人 材、合盛硅业、浙江永强、东 睦新材年度审计报告 签署洲明科技、铂科电子年度 雷丽娜 2019年 2015年 2019年 2020年 审计报告签字 签署/复核洲明科技、朗科智注册 能、铂科电子、博敏电子、昇会计 邓华明 2012年 2007年 2008年 2020年 辉科技、凯赛生物、明冠新师 材、合盛硅业、浙江永强、东 睦新材年度审计报告质量 签署/复核日盈电子、如通股控制 份、健盛集团、鼎胜新材、浙 倪国君 2001年 1999年 2001年 2020年复核 富控股、扬杰科技、容百科技人 年度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派出机构的监督管理措施的情况,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序 姓名 处理处罚日期 处理处罚类型 实施单位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号 事由:容百科技上市申 请材料问询回复中的回 款披露事项不够准确; 处理:对天健会计师事 务所及签字会计师出具 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审计人员配备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 2022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基本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提议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我们一致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能恪尽职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原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审计业务,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均能够满足公司对于2022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要求。本次审议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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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