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24 证券简称:霍普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3 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2年5月20日(星期五)下午14:30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相关会议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2022年4月2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三)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 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为:2022年5月2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20日09:15至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 会议召开的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 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13日(星期五) (七) 出席对象: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八)会议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3号德普滨江270号库。 (九)投资者应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非累积投票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021 年度薪酬 执行情况的议案 (二)提案的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特别强调事项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还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办理登记。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由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还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表(详见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信函或邮件请在2022年5月19日(星期四)明“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字样。在出席现场会议时,应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二)登记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2022年5月19日(星期四)上午9:30-12:00,下午 14:00-17:00。采取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的须在2022年5月19日下午17:00 之前送达或发送到公司。 (三)登记地点: 现场及信函登记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3号德普滨江270号库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政编码:200135。 邮件地址:ir@hyp-arch.com (四)会议联系方式: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注意事项: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办理签到手续。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七、附件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股东参会登记表》 特此公告。 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五日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霍普投票”。 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议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致: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委托人) 现持有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霍普股份”)股份 股。兹委托 先生(女士) 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霍普股份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 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备注 表决意见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同意 反对 弃权 可以投票非累积投票 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 议案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议案 委托人签字: (个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 1、请在表决票中选择“同意”、“反对”、“弃权”中的一项,在相应栏中划“√”,否则,视为无效票;多选无效;涂改无效。投票表决,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附件三: 股东参会登记表个人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称(全称)个人股东身份证号/法人股东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出席会议人 是否委托员名称 受托人身受托人姓名 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联系地址 邮编备注注:“无”;到公司,并通过电话方式对所发信函或邮件与本公司进行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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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