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光控股(01176.HK)发布公告,相比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母公司权益持有人应占溢利约22.42亿港元,集团预期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母公司权益持有人应占溢利将取得不少于80%跌幅,这主要是由于集团于2021财政年度的物业销售收入较2020财政年度的约43.84亿港元减少,主要由于公司于2020财政年度出售其于广州御嘉投资有限公司(其持有用作出售及投资用途的一幢办公及商业大厦及停车位)的全部股权,使集团于2020财政年度确认出售物业的销售收入约21.03亿港元,而集团于2021财政年度并无产生该等销售收入。
珠光控股(01176.HK)公司简介:珠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是一家主要从事物业开发业务的投资控股公司。该公司通过三个分部进行运营。物业开发分部从事物业开发及销售业务。物业投资分部从事物业投资及租赁业务。项目管理服务分部提供项目管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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