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56 证券简称:欧菲光 公告编号:2022-019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完成了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参与该议案表决的董事 6 人,审议结果为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赵伟先生、黄丽辉先生、关赛新先生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请参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 第 1 页/共 8 页报》《上 海 证 券 报》《证 券 日 报》。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审核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详细内容请参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 《中 国 证 券 报》 《上海证券报》《证 券 日 报》。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收到针对上述激励 对 象 名 单 提 出 的 任 何 异 议 。 2021 年 12 月 31 日 , 公 司 在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1-142)。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参与该议案表决的董事 6 人,审议结果为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赵伟先生、黄丽辉先生、关赛新先生回避表决。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详细内容请参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 国 证 券 报》《上 海 证 券 报》《证 券 日 报》。了《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前 6 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2022 年 1月 8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 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01)。 第 2 页/共 8 页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参与该议案表决的董事 6 人,审议结果为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赵伟先生、黄丽辉先生、关赛新先生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予条件的 2,527 名激励对象实际授予 23,972.90 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 8.36元/股。 二、本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具体情况行权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将做相应的调整。 获授的股票期 占本次授予股票 占公司总股序号 姓名 职务 权数量(万份) 期权总量的比例 本的比例 副总经理、董事会 秘书 第 3 页/共 8 页 获授的股票期 占本次授予股票 占公司总股序号 姓名 职务 权数量(万份) 期权总量的比例 本的比例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小计(9 人) 1,785.60 7.09% 0.55% 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2,518 人) 首次授予共计(2,527)人 23,972.90 95.12% 7.35% 预留部分 1,229.40 4.88% 0.38% 合计 25,202.30 100.00% 7.73% 注: 的 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 司股本总额的 10%。 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 及时准确披露激励对象相关信息。预留部分在规定时间内未授出的,则自动失效。 (1)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股票期权授予日起至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72 个月。 (2)本激励计划的等待期 股票期权授予日至股票期权可行权日之间的时间段为等待期,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适用不同的等待期,均自授予日起计算,授予日与首次可行权日之间的间隔不得少于 12 个月。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等待期分别为 14 个月、26 个月、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股票期权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3)本激励计划的行权安排 首次授予/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首次/预留授予股票期 自首次/预留授予日起1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 权第一个行权期 予日起2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首次/预留授予股票期 自首次/预留授予日起2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 30% 第 4 页/共 8 页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权第二个行权期 予日起3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首次/预留授予股票期 自首次/预留授予日起3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 权第三个行权期 予日起5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行权或因未达到行权条件而不能申请行权的该期股票期权,不得行权或递延至下期行权,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办理注销。 行权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方可行权: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发生上述第(1)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所有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应当由公司注销;某一激励对象发生上述第(2)条规定情形之一的,该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应当 第 5 页/共 8 页由公司注销。 (3)上市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在 2022-2024 年三个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层面业绩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各行权期的行权条件之一。授予的股票期权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业绩考核目标首次/预留授予第一个行 以2021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0% 权期首次/预留授予第二个行 以2021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40% 权期首次/预留授予第三个行 以2021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4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60% 权期 注 1:上述“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增长率”指标均指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注 2:上述业绩考核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已获授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4)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 激励对象个人年度综合绩效考核结果分为“C(含 C)以上”与“D”两档。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年度综合绩效考核结果达到“C(含 C)以上”,则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的股票期权可全部行权;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年度综合绩效考核结果为“D”,则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相关规定,注销激励对象所获授期权当期可行权份额。 在上述约定期间因行权条件未成就或激励对象未申请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或递延至下期行权,并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注销激励对象相应的股票期权。在股票期权各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公司将予以注销。在满足股票期权行权条件后,公司将为激励对象办理满足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行权事宜。 三、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与公司前次公示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首次授权日确定后至本次登记前,有 2 名激励对象因自愿放弃而失去激励资 第 6 页/共 8 页格,该部分股票期权合计 104.80 万份,按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予登记,该部分股票期权亦不再授予。因此,最终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实际登记的激励对象为 2,527 人,实际登记的授予数量为 23,972.90 万份。 除上述调整事项外,首次授予登记情况与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12 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一致。 四、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完成情况 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登记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五、本激励计划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的影响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公司将在等待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并按照股票期权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中关于公允价值确定的相关规定,公司选择 Black-Scholes模型来计算期权的公允价值,以董事会确定的授予日 2022 年 2 月 11 日为计算基准日对首次授予的 23,972.90 万份股票期权进行预测算。 公司按照相关估值工具确定授予日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并最终确认本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该等费用将在本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行权比例分期摊销。本激励计划的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根据中国会计准则要求,公司已确定于 2022 年 2 月 11 日授予股票期权,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首次授予的股票期 需摊销的总费用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权数量(万份)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第 7 页/共 8 页首次授予的股票期 需摊销的总费用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权数量(万份)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注 1:上述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与实际授予日、授予日股价和授予数量有关之外,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数量有关。 注 2:上述对公司经营业绩影响的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公司以目前信息初步估计,激励成本的摊销对本激励计划等待期内各年度净利润有所影响,但影响程度可控。另外,本激励计划对公司发展产生正向作用,激发员工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降低经营成本。因此,本激励计划的实施虽然会产生一定的费用,但能够有效提升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 六、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影响 本激励计划的实施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激励机制,激发员工的斗志,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公司优秀人才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第 8 页/共 8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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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励计划
股票期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