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O“批量撤单潮”正在掀起新一波市场关注。
在注册制改革背景下,大批企业IPO上市需求猛增,也有一部分IPO申请材料却出现了快速的撤回的动作。尤其是今年以来,IPO申请更是出现了明显的“撤回潮”。数据显示,今年以来,已有76家企业因撤回IPO申请而终止审核,其中创业板48家,科创板28家。
在IPO撤回潮背后,龙头券商投行的保荐能力也遭遇空前的压力。从撤回企业的保荐机构来看,其中不乏“三中一华”等龙头券商,也有部分借助IPO而快速崛起的中型券商机构。
围绕上述现象,监管部门也开始频频发声,要求提升保荐机构的执业质量。证监会主席易会满此前公开论坛也表示,在IPO现场检查中出现了高比例撤回申报材料的现象,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不少保荐机构执业质量不高。
上交所在最新发布的《科创板发行上市审核动态》也明确点出,部分机构存在的“等着问”“挤牙膏”等情形,同时,上交所高度关注撤回率高企的问题,重申“绝不能一撤了之”。
IPO申请撤回潮凶猛
年内超76家企业“终止上市”
IPO申请“撤回潮”正在愈演愈烈。
注册制改革逐步深化背景下,一大批企业加紧把握上市融资通道、积极筹备IPO上市申请,但也有不少企业却在正常审核期间,出现了频频撤回的动作。
数据统计,截至3月22日,今年以来已有76家企业因撤回IPO申请而终止审核,其中创业板48家,科创板28家。
从科创板的情况来看,1月至今,每月分别有10家、9家、9家拟科创板企业终止审核(因撤回)。其中不乏柔宇科技这样的知名独角兽公司,也有汇川物联、云知声、百子尖、森泰英格等新兴企业。
从创业板的情况来看,1月至今,共有48家企业拟创业板IPO企业审核状态为“终止(撤回)”,涉及中消云、正业设计、木瓜移动、贝儿生物等公司。
从行业来看,科创板终止审核企业主要分布在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领域;创业板终止审核企业主要分布在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等领域。
值得注意的是,不少企业是在监管现场督导或现场检查之前就主动撤回申请材料,过多的反转动作引发了市场的热度关注。从已有的数据来看,很多IPO撤回的企业都是被抽中现场检查或现场督导前就采取了撤回的动作。
比如今年1月,证监会组织开展了首发企业信息披露质量的现场检查随机抽查。其中,涉及9家科创板申报项目,有7家项目在收到现场检查书面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撤回。
而根据最新一期《创业板注册制发行上市审核动态》,2月深交所决定对9家IPO项目的保荐人开展现场督导。其中,已有7家发行人在督导组进场前撤回了申请。撤回率高达78%。
龙头券商保荐企业撤回率高企
投行人士:“部分材料存在明显问题”
这波撤回潮背后,作为保荐机构的券商也感受到了较大的压力。不少券商人士坦言:“如此密集的撤回动作其实也是比较少见的,现在投行的压力比较大。”
从目前已经撤回企业的情况来看,76家申请终止上市的企业中,负责保荐的机构既包括中信证券、中信建投证券、华泰证券、海通证券等龙头大券商,也有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长城证券、东海证券、国金证券、安信证券、中银证券等借助IPO业务快速发展的中型机构。此外,渤海证券、东莞证券、光大证券等13家券商均出现IPO项目终止的情况。
据券商投行人士分析,这一波密集的企业撤单潮可能也和IPO严查有关。“部分企业的资质和质量并不完全符合IPO条件,加上可能存在部分财务数据纰漏、信披瑕疵等多方面问题,在监管多轮排查下,这些企业可能难以过关,不如抓紧时间把材料撤回。”
有中型券商投行相关负责人指出,去年11月以来,监管部门对很多拟上市公司采取了多轮问询及现场督导或检查的动作,几乎全部企业都存在了一些问题并被要求整改。“多数企业还是会被检查出问题,保荐机构为了免责,往往会选择回避或者重新就部分问题进行整改,并重新评估一下需要保荐的企业是否达到IPO标准,因此终止上市的申请就会增加。”
据上述投行人士分析,实际上对于监管进场前主动撤回的企业,监管部门一般并不会有任何处罚,而如果经过现场检查后,若指出的问题太严重可能会被移交稽查部门。很多企业不敢承担这样的风险,所以不如快速撤回,中介机构也能免于责罚。
知名投行人士王冀跃此前分析,撤回动作的增加也和IPO企业本身的质地及中介执业质量不到位有关。据其分析,有的中介机构工作不到位,一些申报材料甚至是半成品。在严格把关的情况下,券商选择主动撤回材料。
允泰资本创始合伙人付立春则指出:撤材料的企业可能有自身问题,或是保荐券商的执业规范性不高,监管层出于市场长远健康发展的目的而为之。中期来看,IPO节奏依然是常态化,更有利于资本市场一级、二级市场健康发展。
监管部门批评保荐机构问题
证监会:和中介机构执业质量有关
从当前监管的情况来看,对于IPO企业高比例撤单的问题,关注度也越来越高。
证监会主席易会满在日前召开的中国发展高层论坛圆桌会上表示,对于IPO高比例撤回现象,据初步掌握的情况看,并不是说这些企业问题有多大,更不是因为做假账撤回,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不少保荐机构执业质量不高。
易会满表示,从核准制到注册制,保荐机构、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的角色发生了很大变化,以前的首要目标是提高发行人上市的“可批性”,也就是要获得审核通过;现在应该是要保证发行人的“可投性”,也就是能为投资者提供更有价值的标的,这对“看门人”的要求实际上更高了。
“从目前情况看,不少中介机构尚未真正具备与注册制相匹配的理念、组织和能力,还在‘穿新鞋走老路’”。易会满表示,证监会正在做进一步分析,对发现的问题将采取针对性措施。对“带病闯关”的,将严肃处理,决不允许一撤了之。总的要进一步强化中介把关责任,督促其提升履职尽责能力。监管部门也需要进一步加强基础制度建设,加快完善相关办法、规定。"
另据投行人士透露,上交所于近日下发《科创板发行上市审核动态(第二期)》。其中,针对“一接到现场督导通知即撤回项目”的行为,共采取了3次监管工作措施。
上交所表示:“从审核的案例来看,部分保荐人主动披露的意识不足, 还存在‘等着问’‘挤牙膏’等情形,保荐工作报告等专业文件对发行人主要风险问题的核查及其分析影响等情况的披露不充分,保荐工作质量有待提高。”上交所提醒相关保荐人在项目申报前扎实做好尽职调查工作,进一步提高保荐业务执业质量。
2月26日,上交所新闻发言人在就近期科创板首发企业信息披露质量现场检查情况答记者问时表示,上交所将按照证监会的统一部署,坚持“建制度、不干预、零容忍”,充分发挥现场检查、现场督导与审核问询的监管联动机制,严把上市“入口关”。
上交所称,对于现场检查进场前撤回的项目,审核中心正在对相关问题进行分析梳理,如发现存在涉嫌财务造假、虚假陈述等重大违法违规问题的,保荐人、发行人都要承担相应的责任,绝不能“一撤了之”。
深交所明确IPO审核计时
“修改和确认”环节停止计时
除了IPO申请撤回潮之外,市场及企业对于IPO审核动态及周期的关注度也日渐提高。对此,深交所也给出了明确回应。
据券商中国记者从投行人士处获悉,据深交所发布的最新一期《创业板注册制发行上市审核动态》,其中对于投行提交问询回复文件或其他申报文件初稿后至审核部门确认接收之前的时间。
据了解,创业板审核周期为“3+3”,即深交所审核和证监会注册的时间总计不超过3个月;发行人及其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回复问询不超过3个月。但是,中止审核、请示有权机关、处理会后事项、实施现场检查、要求进行专项核查,并要求发行人补充、修改申请文件等情形,不计算在前述“3+3”规定的时限内。
此前有保荐机构反映,在IPO审核中,部分环节的审核时间并不清晰。有投行人士曾担心,保荐人提交问询回复或其他申报文件初稿后至审核部门确认接收之前的时间不明确,可能导致出现逾期等行为。
对此,深交所明确表示,实务中,保荐人提交问询回复或其他申报文件初稿后,审核部门一般需检查问询的问题是否得到有效回复并提出意见,保荐人修改并提交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后,审核部门确认接收。
从审核实践来看,对问询回复和其他申报文件设置“修改和确认”环节,显著提高了申报文件质量、提升了审核效率,部分漏报材料、回避问题、勾稽错误等敷衍塞责的情形能够尽早发现,有效精简了问询轮次、减少了不必要的审核资源浪费。
为进一步提高审核效率、避免无故拖延,深交所表示对审核端作出严格规定,要求审核人员应于收到保荐人提交的问询回复或其他申报文件的5个工作日内,形成修改意见并告知保荐人,且原则上只能提出1次修改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