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一度闹得沸沸扬扬的民生证券美女总经理涉嫌合同诈骗案有了新进展。
12月25日,山西证监局发布《许静涉嫌违反证券期货法律法规案市场禁入决定书》,对民生证券山西太原长风街营业部原总经理许静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山西证监局表示,经查明,许静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自2008年8月至2015年8月,许静先后担任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太原长风街证券营业部客户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等职务。在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太原长风街证券营业部工作期间,许静利用其证券公司工作人员身份,以帮助亲戚朋友炒股、理财,并承诺高额回报的方式骗取他人财物。
自2014年9月份起,许静虚构民生证券投资理财、新三板投资理财、炒股等投资项目,使用私刻的公司印章,以签订虚假合同的方式骗取他人财物。
2017年8月7日,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刑事裁定书》(〔2017〕晋刑终226号),认定许静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和合同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上述违法事实,有相关司法鉴定意见书、立案侦查公告、裁判文书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山西证监局称。
山西证监局认为,许静的违法行为情节严重,决定对许静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自宣布决定之日起,在禁入期间内,除不得继续在原机构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原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外,也不得在其他任何机构中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其他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该事件最早要追溯到2015年,当年9月,有媒体爆出许静涉嫌以公司名义发起“新三板投资基金”,与投资人私自签订代持协议,合同到期后无法兑付本息,涉及的数亿资金不知去向。
民生证券在当月11日曾在官网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15年8月25日发现太原长风街证券营业部原总经理许静个人涉嫌伪造公司印章、合同诈骗等刑事犯罪,已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8月29日,太原市公安局对许静立案侦查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民生证券称,许静案件纯属个人犯罪行为。
2016年1月6日,泛海控股发公告称,公司收到民生证券转来的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机构监管部签发的《关于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通报批评的函》。证监会函中认定,未发现民生证券参与有关诈骗活动(公安机关尚未披露案情),但指出民生证券在内部控制、经营管理方面存在问题。 基于上述核查情况,中国证监会决定对民生证券采取如下行政监管措施:一是责令限期改正;二是责令增加内部合规检查的次数,民生证券应当对全部分支机构进行合规检查并于2016年6月底前提交检查和整改报告;三是责令暂停新开证券账户六个月,暂停期间民生证券不得新增经纪业务客户。
同时,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机构监管部请山西证监局对民生证券太原长风街证券营业部采取责令限期改正并责令暂停新开证券账户一年的监管措施,并按照《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将许静认定为不适当人选,并依照有关规定将许静诈骗案移交稽查立案调查。
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7年4月10日对该案件作出一审裁决后,许静并不服该判决,提起上诉。另一边,投资者也正式起诉民生证券,要求追回赔款。
当年7月,许静等人的上诉请求和辩护意见被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定为“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法院最终驳回其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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